关于申报200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西交科字〔2004〕第118 号
各有关学院:
200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注意事项
1.本次集中受理申请的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联合资助基金或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数学天元青年基金等。
2.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2005年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等相关文件,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
3.基金项目申请须使用2005年新版申请书,请于2005年1月1日后登录到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下载。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申请书,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及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须提交一式七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包括附件材料)及电子申请书。
4.在填写所在学院时,应填写学院全称(如:电气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系所室可以不用填写。
5.申请书中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要求本人亲笔签名。凡未经本人同意所引起的各种事端,均由申请人负责。
6.提出不宜评审专家名单请放入信封,订在申请书原件左上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此仅作参考。
二、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结题申报及其他有关事项
基金项目负责人须按照自然科学基金会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报送年度工作进展报告或项目结题报告。报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请项目负责人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下载相应表格,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1.在研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提交二份纸质文件,电子文件直接上传基金委,由所在学院于2005年1月10日前报至科技处项目部。
2.2004年底应结题项目的负责人须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提交二份纸质文件,电子文件直接上传基金委,由所在学院于2005年1月28日前报至科技处项目部。
三、校内申报工作日程
12月20日——2月21日 国家基金委发布通告及指南,学校召开总动员会,各学院在作具体布置,申请者完成申请书初稿撰写。
2月22日——3月10日 申请者提交申请书初稿,学校组织校内专家评审。
3月11日——3月21日 申请人修改申请书,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必须有完整的项目组成员),由学校科技处上传基金委进行超项检查,再反馈给超项人员,做最后修改。
3月22日——3月23日 申请人提交二份纸质申请书及检查保护过的电子版申请书,由学院统一报送科技处项目部。
3月24日——3月26日 项目部审查、盖章、上传数据。
3月27日 科技处统一报送国家基金委
四、有关联系电话、网址
1.国家基金委信息技术支持电话: 010-62317474
2.自然科学基金会网址: http://www.nsfc.gov.cn/
3.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https://isis.nsfc.gov.cn/
科技处处
2004年12月15日
投稿人:董康宁
单位:科技处项目部
电话:82668388
(转载文章,请注明出处:西安交大科技在线
http://www.xjtus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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