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通过陕西省推荐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21浏览量:

各院:

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申报推荐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通过陕西省推荐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工作,根据本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安排要求,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我省2015年度主要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推荐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另行申请。

推荐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非涉及国家安全与国防类项目;

2.近几年曾获得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3.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于2012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2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4.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5.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国家科技奖评审;

6.2013年、2014年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推荐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7.2014年度经评定未授奖(通过形审进入评审程序)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人、候选单位,2015年度不能以相关项目技术内容再次推荐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申报材料

推荐书是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有关要求,认真填写推荐书,重点突出推荐项目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1.省内推荐指标申请

请根据推荐奖种如实编写项目推荐书(本次不需要提供附件原件和电子版,需第一完成单位盖章,第一完成人签名)。请将项目推荐书一式9份于12月1日前送科研院综合处,并制作15分钟答辩PPT,供省内专家评审工作使用。《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及各奖种推荐书式样可在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下载。

2.正式推荐材料

经评审确定的推荐项目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正式推荐材料。推荐项目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完成网上报送工作,各省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1日上午8时。同时请提交纸质项目推荐书4份(原件1份,推荐书主件、附件一并装订,不要封皮),省科技厅审核后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函报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项目推荐书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申报项目确定后,推荐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及时在本单位及合作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按照《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中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省科技厅将按规定对推荐项目进行省内公示。

联系人:高阳

电话:029-82668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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