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20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

教育部现启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奖励范围

1.评奖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和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次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

2.奖项设置和名额

奖项分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除成果普及奖不分等级外,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本届评奖的奖励名额总计900项左右。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2)学术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限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限额为55项。我校将组织校内集中评审,评审后统一上报教育部。教育部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成果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录入、打印和上传。

2.申报者可登录社科网下载《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申报单位对《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初审主要审核:(1)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规定;(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有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3)引用的事实和数据是否准确,表达是否规范;(4)申报材料、申报手续是否符合本申报通知的规定。

五、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一览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普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成果一式4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一套),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人文社科处统一制做标签)

论文类成果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研究报告类成果摘要一式9份,同成果采纳证明等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人文社科处统一制做标签)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使之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一致、准确无误。

3.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六、申报工作安排

时间

申报材料要求

备注

2015年3月3日

各单位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因限项申报,需经校内评审,经学校评审后,再补充要求数量材料。预提交材料包括:1.《申报评审表》(2015年新版本)3份

2.成果3套,其中:

(1)著作类、普及类成果3本。

(2)论文类成果3份(至少1份原件)。

(3)研究报告类成果摘要及研究报告全文各3份。

3.附件材料3套。

收申报材料

2015年3月9日

通知评审结果,材料返回修改

校内评审及形式审查

2015年3月12日

对修改后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查,确认无误,提交纸质版《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发送《申报评审表》电子版至sqh.60@mail.xjtu.edu.cn。

《申报评审表》由科研院人文社会科学处统一上传。

提交正式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按以上规定日期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院人文社会科学处(教学主楼20层2002室),并提交本单位《申报一览表》(含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韩淑琴

联系电话:82663981

Email:sqh.60@mail.xjtu.edu.cn

附件:1.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2.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3.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4.申报一览表

科研院人文社会科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