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陕西省)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1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通过陕西省推荐的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相关工作安排要求,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2017年度陕西省主要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推荐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请事先联系。

推荐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非涉及国家安全与国防类项目;

2.近几年曾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3.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4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4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4.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5.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

6.2015年、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7.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的主要发现点、技术发明奖项目的发明内容、科技进步奖项目的创新内容(含专利、论文等)未曾获国家科技奖励。

8.提交上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但未授奖的项目本年度不得推荐。

二、推荐程序

陕西省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工作分省内推荐遴选和向国家正式推荐两步进行。先在省内开展推荐遴选工作,并组织专家评审;经评审确定的推荐项目再按规定通过网络和书面方式向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正式推荐。

省内推荐遴选工作实行限额推荐,各单位应通过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认真推荐优秀项目和人选。我校将根据校内申报情况,安排答辩进行校内遴选后推荐至陕西省。

三、推荐材料

请有意通过陕西省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组,根据推荐奖种编写项目推荐书(见附件一、二、三,本次不需要提供附件原件和电子版),并将项目推荐书一式2份于1118日前送科研院,并请积极准备PPT(时间不超过10分钟),以备校内遴选答辩。请按照以下要求准备PPT:

1.自然科学奖:研究背景或思路,科学发现及其在科学理论、学说或研究方法与手段上的创新及他人评价,论文被国内外他人引用情况,科学价值以及对促进学科发展的意义和每位完成人对项目的贡献等。

2.技术发明奖:发明背景或思路,发明点及相关技术内容(包括主要技术参数、经济指标和国内外同类技术先进性对比),取得相关知识产权的情况及他人评价,应用和经济社会效益情况,促进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以及每位完成人对项目的贡献等。

3.科技进步奖:立项背景或思路,创新点及相关技术内容(包括主要技术参数、经济指标和国内外同类技术先进性对比),取得相关知识产权的情况及他人评价,应用推广和经济社会效益情况,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以及每位完成人对项目的贡献等。

答辩采取幻灯片辅助方式,各项目介绍内容应当与推荐书内容保持一致。答辩时间及地点,幻灯片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于洋

联系电话:82668338

Email:yuyang@mail.x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