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拟提名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9浏览量:

各学院:

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会议已于11月27日在京召开,标志着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即将启动。针对2020年度国家科技奖提名工作时间较为紧张的实际(仅50天准备时间),为提前做好提名工作规划和准备,现组织征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拟提名项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主要变化

1.在2019年试点自然科学奖对外国人开放的基础上,2020年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全面对外国人开放,要求提名奖励项目的外国人在中国国内单位连续任职工作不少于5年,每年在华从事科技研发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与中方合作取得具有重要科学技术价值的创新成果,中方按约享有相关成果的知识产权

2.落实“破四唯”“破SCI至上”,自然科学奖不再硬性要求填报“SCI他引次数”;规定“他引总次数”应注明检索机构使用的数据库;鼓励填报在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或国内出版的专著。

3.创新团队的提名要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其他项目的提名要求一致,即提名但未获奖的创新团队再次提名需隔一年以上。

二、提名要求

1.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和相关部门提名,提名规则具体参见《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国科奖字[2019]37号),实施办法网址如下:http://www.nosta.gov.cn/web/detail1.aspx?menuID=25&contentID=1640

2.每人每年只能作为1个项目的完成人(含创新团队)。

3.2018年、2019年获奖项目的所有完成人,不能作为完成人提名2020年度国家奖。

4.项目所列主要知识产权(论文、专利等)曾获国家奖或提交2019年度国家奖评审但未获奖的,不能参评2020年度国家奖(创新团队除外)。

5.2019年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2020年可继续提名。

6.2019年已受理公示但未获奖的项目2020年不能继续提名。

7.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8.自然科学奖论文、论著发表或出版三年以上(2016年12月31日之前发表),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必须是国内单位。

9.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整体技术应用三年以上(2016年12月31日之前开始应用)。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压力容器等审批时间需满三年(2016年12月31日之前)。土木工程类项目验收满三年(2016年12月31日之前)。

三、报名时间

请项目完成人填写《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确定奖种、等级、推荐途径、完成人及完成单位等重要信息,电子版于12月1日(周日)15时前通过邮件发送至科研院。

四、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兴华/种道彤

手 机:13759873621/13709204728

办公电话:029-82668338

报奖邮箱:liuxinghua@xjtu.edu.cn

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通知将在后续工作中,结合提名单位要求下发,请注意及时留意科研院通知公告。

科研院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