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申报2009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4-08浏览量:


各院:

    现将陕西省科技厅“关于2009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可以在http://www.sninfo.gov.cn下载)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申报时请注意以下有关事项: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必须办理成果登记,没有办理成果登记的项目,请尽快办理(如何办理,请见相关附件); 
    2、科技成果应用一年以上,理论成果的论文、专著应在2008年6月15日以前在公开刊物发表;    
    3、科技成果涉及的经济效益证明应盖有应用单位财务部门公章, 理论成果的论文收录、引用应有省部级查新站的收录、引用证明; 
    4、承担国家、省部基础研究各类计划和基金资助的项目,必须提交结题报告和计划下达部门同意结题的批复; 
    5、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主要完成人数不超过11个,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排序应经过课题组充分协商,保证对项目作出主要贡献的完成单位和科技人员的荣誉权;主要完成单位应在推荐书首页、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处盖章; 
    6、各级机关公务员和项目申报单位仅从事管理工作的行政人员不得作为主要完成人,另外,申报项目“主要完成人”每人每年仅可作为一个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7、申报项目应获得陕西省厅、局级二等奖以上(通过卫生厅或者有关不设奖但有推荐申报资格的单位除外),不符和此条件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或技术发明类的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可以找三名同学科的院士推荐(要写不少于600字的推荐意见),其中必须有一名在陕院士,每名院士仅可推荐一个申报项目; 
    8、将申报项目的推荐书内容按要求录入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V2009版),并制作软盘,(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V2009版)4月1日后可从陕西省科技信息网http://www.sninfo.gov.cn下载)。 
    二、申报材料 
    1、每个项目提交推荐书(推荐书必须由推荐系统打印生成)1式13份(其中与附件材料装订在一起的4份);所有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学院及科技处审核后方可正式装订; 
    2、申报项目系统申报软盘一份。 
    三、申报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应在6月5日以前交科研院1404室 
    联系人:高阳 谢海波 黄忠德 
    电话:82668331    82668338

投稿人:高阳
单位:科研院
电话:82668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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