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国食药监办[2007]711号”文件,即 “关于成立第九届药典委员会的决定”。我校医学院贺浪冲教授当选为第九届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典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正确把握我国药品标准工作发展方向,保证国家药品标准工作质量,高质量如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的编制工作及其他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树立国家药品监管工作新形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成立第九届药典委员会。
第九届药典委员遴选工作小组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领导下组建,全面负责委员遴选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新委员的推荐、资格审查工作。本届药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执行委员等经过遴选工作小组复审候选资格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产生。本届药典委员会由321名委员组成,设执行委员会和25个分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任主任委员。我校医学院贺浪冲教授当选委员。
投稿人:王嗣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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