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我国即将出台的新《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十种情况不属医疗事故

发布日期:2000-11-20浏览量:


    据悉,我国即将出台的新《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下列十种情况不属医疗事故: 1、虽有诊疗护理过错或者不足,但未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2、在诊疗过程中由于病情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的难以预料或者在预料之中但难以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3、在诊疗过程中发生难以避免的并发症的; 4、在正常的技术操作过程中发生难以避免的诊疗意外的; 5、现有的医学科学技术无法预料、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6、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的生命而无法按照常规采取急救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7、非精神病患者在诊疗期间自杀、自残导致死亡、伤残的; 8、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9、因患者或患者一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10、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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