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高技术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划》凸显六大特点和亮点,首次明确了8个重点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和9项重点工程。
《规划》指出,“十五”期间我国高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在一些关键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区域集聚进一步加快,有力地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已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但也存在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国际分工地位较低,政策环境尚不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等问题。“十一五”时期是我国高技术产业继续做大、做强的关键时期,必须牢牢把握发展趋势,紧紧抓住历史机遇,实现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新突破。
《规划》明确了“十一五”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发展目标、八大产业、三大区域发展重点、九大专项工程、五大保障措施。总体上看,《规划》体现了六方面特点和亮点。
第一,根据新环境、新形势、新要求,《规划》将高技术产业发展思路由“十五”的“总体跟进、重点突破”转向“自主创新、着力应用、产业集聚、规模发展、国际合作”20字原则,将过去主要追求扩大产业规模转向以加快做强和继续做大并重,强调加快高技术产业从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制造延伸。
第二,《规划》的目标由产业规模目标为主转向包含自主发展能力目标、产业结构目标、国际化目标、产业规模目标在内的更加完善的目标体系,特别是将产业做强目标放到突出的位置上,如强调国内高技术企业发明专利数量翻一番,自主发展的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力争要达到50%以上,高技术产品出口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比重争取提高到15%左右等。
第三,《规划》首次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需要重点发展的八大产业,即:电子信息产业、生物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新材料产业、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产业、海洋产业以及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第四,《规划》第一次提出了高技术产业的区域发展的三大任务:一是推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三大高技术产业优势区域率先做强,成为增强我国高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基地和全球高技术产业布局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带动我国高技术产业由加工装配型向自主研发型转变。二是进一步增强主要中心城市的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发挥主要中心城市高技术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三是将各类高技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培育成为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孵化基地和增长点。
第五,《规划》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首次确定了今后5年需要重点组织实施的九大高技术产业专项工程,包括: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专项工程、新一代移动通信专项工程、下一代互联网专项工程、数字音视频产业专项工程、先进计算专项工程、生物医药专项工程、民用飞机产业专项工程、卫星产业专项工程、新材料产业专项工程。
第六,为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规划》提出了5个方面的具体政策措施:一是要健全投融资体系,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扶持高技术企业;二是要有效运用财税政策,加大对自主创新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三是要加快实施人才、专利和标准三大战略,真正实现产业自主发展;四是要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引导产业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促进高技术大企业实施国际化经营;五是要加强政府宏观引导和协调,从体制上推动科技经济结合、军民结合和垄断行业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
来源: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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