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四成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

发布日期:2005-02-03浏览量:


   新华社北京2月2日电(记者姚润丰、董峻)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2日在此间表示,目前我国已有40%的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许多湿地恢复了生态功能。而目前我国尚有的自然湿地已达到3620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3.77%,湿地总面积居亚洲首位、世界第四。 

     
周生贤是在此间举行的第九个世界湿地日纪念活动上作上述表示的。他说,我国是世界上湿地类型齐全、数量丰富的国家之一,自1992年加入《湿地公约》后,通过采取一系列重要措施,促使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我国湿地类型多样,分布广泛,共有滨海、河流、湖泊、沼泽、库塘等湿地5类28型,是世界上湿地类型最丰富的国家之一。 

  周生贤说,在2日我国又有9处湿地被正式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之前,我国还分别于1992年和2002年分两批将21处湿地成功申报为国际重要湿地。这21处湿地分别是:黑龙江扎龙自然保护区、吉林向海自然保护区、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江西鄱阳湖自然保护区、湖南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海南东寨港自然保护区、香港米埔和后海湾自然保护区、黑龙江三江自然保护区、黑龙江兴凯湖自然保护区、黑龙江洪河鹤类自然保护区、内蒙古达赉湖自然保护区、内蒙古鄂尔多斯遗鸥自然保护区、大连斑海豹自然保护区、江苏盐城珍禽自然保护区、江苏大丰麋鹿自然保护区、上海市崇明东滩自然保护区、湖南汉寿西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湖南南洞庭湖湿地和水禽自然保护区、广东惠东海龟自然保护区、广西山口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广东湛江红树林自然保护区。 

  湿地保护也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极大关注和参与。中国兰州大学、柬埔寨金边皇家大学、中国复旦大学、中南林学院等高校组织的12支“湿地使者行动”队伍2日受到国家林业局、世界自然基金会、国际湿地公约局和湄公河委员会的联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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