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通知要求确保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发布日期:2005-01-04浏览量:


    卫生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在做好卫生防病治病和科技工作的同时,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央视国际报道,卫生部、科技部近日组织了11个检查组,对全国119个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进行检查。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各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情况;内部安全制度的制定、执行、监督检查情况;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培训、健康管理、防护等情况;工作人员生物安全知识掌握情况;各单位生物安全实验室,特别是P3实验室的使用及管理情况;开展与高致病性微生物有关的研究课题和的情况;有关保藏高致病性微生物菌、毒种及其样本的种类、数量、来源、使用和对外供应情况等。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限期要求改正。
    卫生部科教司司长祁国明说,卫生部正在组织对全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样品和毒株的保管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同时要求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所有单位,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实验室的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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