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二日电(记者孙自法)就像做人、做事、做生意要讲信用一样,中国科学技术部最近首次明确提出,科技活动也要讲信用,并称之为“科技信用”。
中国科技部二日下午为此专门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该决定要求将信用管理贯穿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全过程,要在科技计划管理的立项、预算、实施、验收等各个环节中建立信用管理机制。
何谓“科技信用”?科技部官员认为,科技信用作为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或机构的职业信用,是对个人或机构在从事科技活动时遵守承诺、履行约定义务、遵守科技界公认行为准则的能力和表现的一种评价。他表示,同社会信用一样,科技信用制度的核心机制也是以提高失信成本为基本出发点,保证诚实守信者的合法权益,让失信者受到应有的惩罚、承担相应的责任、付出高昂的失信代价
科技部官员称,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全程引入信用机制,旨在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政府科技资源分配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提高国家科技计划相关主体的信用意识与信用水平,机制上约束和规范国家科技计划相关主体的行为,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下一阶段,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将尽快建立起信用信息的评价指标体系并确定评价方法,同时结合电子政务工程,逐步建立国家科技计划信用数据库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
据介绍,中国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社会上大量失信行为和现象不可避免地在科技界也有所表现:如有的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申报项目时夸大技术经济指标、人为编造数据;参与评审、咨询等评价活动的一些专家不能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对一些存在利益或学术观点冲突的项目做不到公正评价;一些中介机构甚至借评价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泄露被评对象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等。科技部希望通过科技信用制度建设,杜绝此类科技失信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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