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创新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30浏览量:


各学院:
    接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文件,请我校为“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资源整合与业务协同信息化平台”的专家信息系统推荐专家。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热爱科技创新事业,积极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工作;精通本人所从事专业领域的各项业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没有违纪违法记录。  
    2、推荐的专家包括工程技术类专家和经济类专家,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包括:
    (1)工程技术类专家从事的专业领域包括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航空航天、新材料、 新能源及高效节能、地球、空间与海洋、资源与环境、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其他相关技术领域。
    (2)经济类专家从事的专业领域包括企业管理、经济、商业、贸易、物流、金融、证券、财务管理、资产评估、法律,以及其他相关的专业领域。
    3、具备副高(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在所从事的专业和解决企业技术问题方面有一定的专长。
    4、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
    二、推荐办法
    在推荐专家时,须征求专家本人同意。工程技术类专家请填写《专家信息登记表(工程技术类)》(见附件,必须是EXCEL文件),经济类专家请填写《专家信息登记表(经济类)》(见附件,必须是EXCEL文件),推荐单位同意并盖章后有效。专家填写《专家信息登记表》时,专家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子领域和研究方向请按《专家专业分类表》(见附件:专家专业分类表.doc)的要求填写。专家须在本表“照片”处粘贴专家本人1吋彩色照片(电子版)。请各学院于2013年6月12日前将专家填写的《专家信息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三份交科研院,同时提交《专家信息登记表》(EXCEL文件)电子文档。
    三、其他
    在专家信息系统建成后,全国2000多家生产力促进中心和金融机构均可以通过信息化平台与专家联系,通过信息化平台的业务协同功能与专家开展业务交流和业务协作,并通过学校专家建立学校与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的联系和协作关系,广泛开展产、学、研、金合作。专家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只向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及与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有合作关系的金融机构公开,不向企业和其他机构或个人公开。在此次科技创新专家征集过程中,不向推荐单位和专家收取任何费用,今后也不会向推荐单位和专家收取任何费用。

    
       投稿人:何会
       单位:科研院
       电话:82663980
       Email:hehuixjtu@mail.x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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