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所、老师:
现将教育部教技司[2009]392号文件,“关于组织申报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项目的通知”转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3号令)有关规定,符合通知中的相关要求和支持重点,能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许可文件,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具备较好的产业化基础,能够产生较好的预期效益。其中产业化和示范应用项目应以企业为第一承担单位(高校可以技术支持方作为参加单位)进行申报。
二、本项目我校限报2项。请欲申报单位先将基本资料于一月十号前报学校。
三、本项目须依属地原则向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备案,请项目负责人于2010年2月20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项目简介等材料一式六份报送到我校科研院重大科技项目办公室(同时报送相关材料电子文档)。
四、有关附件(文件及编制要点等)请在教育部科技司主页中重要通知和快讯栏目中下载(网址:www. dost.moe.edu.cn)。
五、联系人:李晓君,联系电话:82665834
投稿人:李晓君
单 位:科研院重大科技项目办公室
电 话:8266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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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xjtus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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