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6-09-11浏览量:
各有关院、所:
为给广大教师办事提供方便,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科技处部分工作移至教学主楼二楼政务大厅,具体内容如下: 1、横向、纵向及人文社科的各类项目到款办理工作; 2、专利审查工作; 3、科技咨询工作。
科技处 二OO六年九月十一日 投稿人:科技处综合部 电 话:8266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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