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科研秘书和各课题负责人:
为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履行监督职能,维护科学基金制的公正性、科学性和科技工作者的权益,弘扬科学道德,反对科学不端行为,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环境,促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章程》,制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章程》。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投稿人:赵炎
单位:科技处项目部
电话:029-82668388
Email:zxzhao@mail.x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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