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 “新农药创制研究与产业化关键技术开发“和 “网络教育关键技术开发及示范工程“两个重大项目

发布日期:2001-11-01浏览量:


    为了公平、公开、公正地择优选择项目承担单位,充分调动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积极性,发挥地方各级政府的作用,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公平竞争,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保证项目研究工作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科技部颁布实施的《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决定对“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的“新农药创制研究与产业化关键技术开发“和“网络教育关键技术开发及示范工程“两个重大项目的部分课题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标课题名称 

(一)“新农药创制研究与产业化关键技术开发“项目 

1.组合化学方法和高通量筛选技术在新农药创制中的应用研究 

2.化学工程与生物技术相结合的创制方法的研究 

3.地亚农产业化开发 

4.毒死蜱产业化开发 

5.菊酯类农药的产业化开发 

6.催化加氢多功能装置的产业化开发 

7.不对称合成技术合成手性菊酸的产业化开发 

8.生物酶技术生产S-烯丙醇酮的产业开发 

9.芳香烃的定向硝化技术开发 

10.氯代三氟甲基吡啶的产业化开发 

11.水基性制剂的产业化开发 

12.功能性农药新剂型的开发 

(二)“网络教育关键技术开发及示范工程“项目 

1.实时教学系统 

2.非实时教学系统 

3.网络教学管理系统 

4.网上教育结算系统 

5.课件制作和智能答疑工具 

6.作业和考试管理工具 

7.教育资源管理系统 

8.网络学院示范工程 

9.中学教育示范工程 

10.职业培训示范工程 

11.医学临床教学示范工程 


二、投标人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包括外商独资和中方股权未超过50%的中外合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投标。 

 2.投标人应以一个单位为主体参加投标,投标人若需要其它单位协作完成攻关任务时,应与协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一个单位可以对多个课题进行投标。 

 3.在上述“新农药创制研究与产业化关键技术开发“项目中,涉及到农药原药和农药制剂产业化开发的第3、4、5、11号课题,必须由国内定点农药企业作为主投标单位;涉及到在企业实施产业化的第6、7、8、10号课题,必须由企业作为主投标单位。 

三、招标说明 

  1.招标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欲投标单位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参与投标活动。 

  2.“新农药创制研究与产业化关键技术开发“项目的《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01年11月2日起到2001年12月1日止,每日上午8:30至11:30止,下午13:00至17:00止(公休日除外)。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同为2001年12月2日上午9:00,其后所到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网络教育关键技术开发及示范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01年11月2日起到2001年12月2日止,每日上午8:30至11:30止,下午13:00至17:00止(公休日除外)。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同为2001年12月3日上午9:00,其后所到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两个项目的《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均为:北京市朝阳区东环南路2号招商局大厦2612室,《招标文件》每份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售后概不退还。 

  5.开标前一天前送交的投标文件,须当面交至《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开标当日送交的投标文件须当面交至开标地点北京铁道大厦开标会务组。 

  开标地点:北京铁道大厦 

  6.联系人:王颖、贺姝皓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环南路2号招商局大厦2612室 

  邮编:100022 

  电话: 010-65669521/22/23/24 传真:010-65669535 

  监督电话:010-68512375 010-68512365 



特此公告! 



                  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 
         二OO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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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jhs@mail.mos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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