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行“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执行情况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1-10-19浏览量:


教技司[2001]1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国务院有关部门教育(人事)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科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部属各高等学校: 
    教育部为实施国务院批转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于1999年启动了《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作为培养和造就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战略举措。本计划实施两年来,共资助了300多所高等院校的3000多名优秀骨干教师,使其教学和科研条件得到了改善,教学和科研水平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为进一步加强本计划的执行力度,提高计划的运行和管理绩效,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意见,我司拟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调查和总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在全国范围内,对资助对象进行一次网上调研和评估,受资助者按要求上网填报有关信息(涉及保密的内容除外),本次调查要求所有资助者参加,对无故不参与调查的受资助者及其所在单位,将影响其由我司组织的其他科研任务的申请,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请各单位切实做好组织工作。 
    网址: 166.111.100.42/zhichi 
    密码: 2001 
    截止日期:2001年11月15日; 
    技术支持单位:清华大学21世纪发展研究院 
    电话:010-62773829 
    电子信箱: ldxm@263.net 
    2、各单位要对所属高校受资助的骨干教师进行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一份调研报告,作为《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总结报告的分报告。调研报告包括:(1)资助情况概要(人员构成、学科构成等);(2)投入产出比(论文、专利、成果转化、学术地位的提升等);(3)经验和问题;(4)意见和建议;(5)典型成果介绍(可配典型图片)。 
    各直属高校分别做出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要求字数不少于10000字。对受资助的骨干教师取得的标志性研究成果,要重点汇集,重点介绍。我司将收录在《中国高校科技进展年度报告》中。请各单位将调研报告(一式两份,附带软盘)于2001年11月15日前寄到教育部科技司综合处。 
    联系人:杨雪琴 高润生 
    电话:010-66097382,66096358 
    传真:010-66020784 
    电子邮件:wangjing@moe.edu.cn 

    附件:《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调查表 
    http://www.dost.moe.gov.cn/htm/ggjs.htm 







教育部科技司 

2001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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