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管理规定,现对2013年立项的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专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请各院(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结题总结和评审工作,“总结报告”见附件。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按时结项,课题研究如需延期,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由科研院人文社科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
二、本项目资助成果均应当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中英文字样及项目编号(SK2013XXX)。
三、结项材料要求:研究成果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附在“总结报告”之后(装订成册),论文须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的复印件;著作提供原件或封面、版权页和目录的复印件;权威机构认证文件的复印件,包括以此项目为基础申请到的校外(国家、省部级等)项目立项书、成果要报、采纳文件,获奖证书、鉴定证书等;
四、具体结项评审时间及注意事项请在各院科研秘书处查询。
报送材料要求:1、“总结报告”(包括附件)纸质、电子版各一份;2、“结项数据统计表”纸质、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经院学术委员会审定后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由学院统一发至eclihua@mail.xjtu.edu.cn,以上材料2015年12月7日(周一)前统一报送科研院人文社科处(主楼E座东2002室)。
联系人:李华
电 话:82663932
邮 箱:eclihua@mail.xjtu.edu.cn
附件:1.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专项项目总结报告(2015版)
2.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专项项目结项成果统计表
科研院人文社科处
201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