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推荐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6浏览量:

关于组织推荐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培育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及相关教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提出并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大对我国牵头组织的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的培育力度,根据科技部有关开展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项目要求

1.培育项目聚焦国际科技前沿、国际科技界普遍关注、对人类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影响深远、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意义重大的科学问题:

2.培育项目符合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投入大、涉及广、多科学交叉等特点:

3.培育项目概念最初由中国科学家提出,已有广泛的研究基础,曾得到国家或地方支持;

4.我国在该领域具有国际比较优势,拥有一流水平的科研设施,以及较强国际影响力的科研、技术和管理队伍,领军人物;

5.培育项目曾在国际会议上进行介绍,或具有前期合作基础,多国(方)表达过合作及资源投入的意愿。

二、培育项目牵头申报高校和负责人要求

1.牵头申报高校曾主导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的具体任务;

2.牵头申报高校在该领域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号召力的领军人才、科学家和专家队伍;

3.项目负责人取得公认的学术成果,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具有主持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的经验,或曾在相关国际科技组织高级别岗位任职,或曾获得国际科技界知名奖项;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1962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 个月;

5.项目负责人限申报 1 个项目;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 2030 —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 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

三、项目支持的活动

培育项目主要支持的活动包括科学目标的凝练和前期研究、国内外研究团队的组织、项目的国际磋商宣介、以及项目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的设计等。

四、领域方向

2023 年度支持碳中和、物质科学 、宇宙演化、 生命 起源、地球系统、环境和气候变化、健康、能源、材料、空间、天文、 农业、信息以及多学科交叉领域的培育项目。

五、考核指标

围绕我国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这一目标, 培育项目完成后应达到以下指标:

1.国内外就培育项目的研究目标和内容形成共识;

2.得到国际科技界的积极响应,形成较为稳固的国际实施团队(包括但不限于:巳经发起了国际倡议、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该领域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学家参与并承担重要管理或研究任务,相关的国际著名科研机构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等参与并承担重要责任);

3.形成较为成熟、可操作的实施计划,包括明确的任务分工和预期成果产出、实施路线图、阶段性计划和目标、经费概算等;

4.建立较为完善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包括决策、管理、咨询、监督与评估、风险防控等机制,明确知识产权管理和使用机制;

5.国际出资落实比例外方承诺应达到30%以上,包括实物出资和现金出资,并商定相应的经费使用及管理模式。

六、具体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高校按要求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科技部网上填报受理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8 日 8:00一 2023年 1 月 4 日 16:00 。

七、其他说明

本批培育项目为 限额推荐, 教育部推荐指标共 1 项,有意向申报的高校需提前联系沟通。考虑前期可能评审需要,意向申报 高校请于 2022 年 12 月 10 日报送培育项目申报材料至我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艺博 010-66096865

陈 源 010-66096358

电子邮箱:zh@moe.edu.cn

学校科研院联系人及电话:

胡俊腾 029-88965834 juntenghu@xjtu.edu.cn

于 彤 029-88965834 yutong1994@x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