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数学和应用研究”等9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定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7浏览量:

各学院(部)及相关教师: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数学和应用研究”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将“数学和应用研究”“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主动健康和人口老龄化科技应对”“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9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most.gov.cn)查阅或联系科研院拷贝),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  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3. 项目直接填报正式申报书,申报单位和人员需符合通知/指南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二、我校申报安排

1.请拟申报(含牵头和参与)的老师填写《重点研发计划拟申报项目意向清单》(见附件2),经学院汇总后于202377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将申报清单电子版提交科研院,科研院将以此为依据来给项目申请书和合作协议盖章,申报材料盖章手续在主楼E 311或创新港5-3117办理。

2.鼓励牵头申报。对于牵头申报项目,科研院将择优划拨基本科研业务费进行培育支持,提供申报书及答辩PPT范本,并组织专家进行多轮辅导,为项目申报工作保驾护航;牵头申报项目立项后,学校将在绩效奖励、硕博招生指标、实验用房等政策方面予以倾斜,青年科学家项目立项后申报校内青拔A免函评;对于申报指南仅支持1-2项的项目,如本校牵头申报,原则上不允许参与其他单位申报该指南方向项目。

3.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7178:0081616:00,后续评审安排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业务咨询电话

各重点专项的咨询电话如下:

1数学和应用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60

2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82

3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98

4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776

5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62

6主动健康和人口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387293010-88387169

7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26

8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32

9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28

如有关于重点研发计划的疑问,请及时和科研院沟通联系。

学校科研院联系人:  

胡俊腾 029-88965834 18209207599 juntenghu@xjtu.edu.cn

 029-88965834 18702962233 yutong1994@xjtu.edu.cn

 

附件:

2.重点研发计划拟申报项目意向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