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试点开展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7浏览量:

各学院(部):

接中国科协及省科协通知,现将《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试点开展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链接https://www.cast.org.cn/xw/tzgg/ZH/art/2024/art_2ddd0b3fbaca4b85af027b2b39003c2b.html)。

按照《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链接https://www.cast.org.cn/xw/tzgg/ZH/art/2024/art_fe55abd6d25d4fbb8410aa979fc23307.html),现将2024年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和遴选条件

1.本计划支持对象为学籍关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全日制高年级(二年级及以上)在读博士研究生。

2.本计划支持对象的托举期不超过2年。

3.本计划支持对象的遴选条件包括: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3)具有中国国籍、年龄不超过30周岁(按申请年831日实足年龄计算);

4)博士与硕士阶段的科研方向具有一定延续性、相关性或学科交叉性,博士所学专业属于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等学科门类,且有志于长期从事科技工作;

5)立足国家需求、产业趋势、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领域、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科研攻关;

6)同等条件下,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或研究生阶段(含硕士、硕博连读、直博、普博)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优先推荐;

7)同等条件下,曾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三)的优先推荐。

二、参与本计划的入选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1.积极参加中国科协年会、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世界科技与发展论坛、世界公众科学素质促进大会等重大活动;

2.积极参加全国学会组织的学术沙龙、产学研合作对接、建言献策研讨、科普宣讲等各类学术会议、论坛、活动,积极开展面向公众的科学普及、志愿服务等工作;

3.托举期内,在中国青年科技论坛上作报告不少于1次;

4.托举期满后提交个人学术成长总结报告,对托举期内自身学术能力提升、学术视野拓展、学术成果突破等进行深入总结;

5.托举期满后申请加入全国学会,成为全国学会会员;

6.积极回馈社会,有能力时主动帮助其他有需要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入选者在托举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终止托举服务:

1. 毕业;

2. 休学、退学;

3.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学术剽窃、学术侵权、不守科研伦理规范等学术不端行为;

4.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5.其他需要终止托举的原因。

四、申报方式:

1、我校通过组织推荐渠道推荐;

2、因省科协分配名额有限,我校实行学院限额申报,根据前期对各学院博士生人数及学科分布情况的统计,我校进行了名额指标分配,各学院(部)名额指标已发科研秘书。

3、请有意申报者填写《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一式5份、见附件1)、《导师知情书》(见附件2)、《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经各学院(部)科研秘书汇总后于1091700前交至科研院兴庆主E311,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邮箱matao@xjtu.edu.cn

4、学校将根据省科协名额指标进行择优推荐,拟推荐候选人后续进行系统填报工作,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

1.业务咨询:冯天昊,陈 010-68578091

2.填报系统技术支持:翟科010-62165299

学校科研院:马涛,029-82663980


   附件1: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样表)

   附件2:导师知情书

   附件3: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