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西安交通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18浏览量:

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25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原则

1.提名者应当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提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作出创造性贡献的重大成果,特别是从01的重大科学发现和基础理论创新、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抢占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的战略性、前沿性成果。鼓励提名人工智能、量子科技、集成电路、新一代网络、先进材料、先进制造、新能源、生物医药、矿产勘探、生物育种等领域高水平科技成果。  

2.提名者应当提名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仅从事组织领导、行政管理或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首席科学家等领军技术专家的除外。同一提名项目的候选者应当按照贡献大小排序。对于曾担任领军技术专家的领导干部以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评的,提名者应严格甄别其任职期间的科技成果。  

3.提名者应当坚持以德为先,以学术水平为重要标准,秉持科学精神,弘扬良好作风学风,按照规定对候选人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情况进行审核,候选人所在单位在征求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做好审核把关。  

4.提名者应当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确保支撑提名的数据、指标、学术成果、候选者贡献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完整属实,并客观反映学术价值、应用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等。  

5.提名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科技奖评审纪律二十条》等要求,自觉抵制打招呼”“跑找要等各种干扰评审的行为,引导监督被提名者及所在单位恪守学术道德、遵守评审纪律,持续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评奖环境,维护评审公正性和严肃性。

二、提名规则

学校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以专家、教育部、陕西省提名为主,其他单位提名为辅。

(一)专家提名

专家提名规则请参见《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https://www.nosta.gov.cn/pc/zh/gjkjjl/zcfg/1568.shtml)和《通知》。

(二)教育部提名

根据往年提名情况,通过教育部渠道提名项目通常应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提名人选)所在单位必须为高校。

2.被提名项目获得过教育部设立的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奖励。

具体提名要求以教育部科信司通知为准。

(三)陕西省提名

根据往年提名情况,通过陕西省渠道提名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项目一般应获得过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2.被提名项目需要通过陕西省内部遴选,学校内一般情况下同一奖种同一评审组的项目(人选)提名1项。

具体提名要求以陕西省科技厅通知为准。

(四)其他渠道提名

通过全国性学会等其他单位提名项目需要参照提名单位具体规定执行。

三、候选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候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以及《通知》的有关要求:

(一)技术内容未获过国家科技奖,且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其他异议;

(二)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225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25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三)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压力容器等审批时间需满三年(2022531日之前)。土木工程类项目验收竣工满三年(2022531日之前)。

(四)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五)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六)专用项目应当是提名前相关内容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七)同一项目不能多奖种、多渠道重复推荐。

四、提名材料要求

提名书是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以下简称“《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专家提名项目还必须填写《国家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附件2)。

(二)纸质提名书原件2份、复印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另加封皮。

(三)专用项目严禁通过互联网传输提名材料,须由专人报送至科研院(刻录在1张光盘上)。

(四)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需要附科普作品样本(初版和最新版本)。

(五)如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3),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并提供证明材料。

五、提名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为有序推进提名工作,学校拟按照以下程序和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工作,请各项目完成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落实。

(一)项目报名:项目完成人填写《报名意向表》(附件4),确定奖种、等级、推荐途径、完成人及完成单位等重要信息,电子版于5月21日前通过邮件发送至科研院,未及时提交报名材料并影响提名工作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二)提交初稿:项目完成人按要求填写提名书(提名号和密码发放前请根据《手册》填写),项目提名书初稿(电子版)于5月30日前通过邮件发送至科研院

(三)项目公示:项目完成人填写《项目公示信息》(附件5),于6月10日18时前通过邮件发送至科研院,科研院将组织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提名项目应在所有完成单位进行公示,与学校合作报奖的单位由项目完成人责成其开展公示,并于6月20日前向学校提供公示结果公函

(四)提交正式稿:所有项目于2025年6月30日9时前完成网络填报,并于2025年7月1日前报送正式版纸质提名书至科研院

五、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人:刘兴华、蔺新雅

机:13759873621

办公电话:029-82668331

报奖邮箱:liuxinghua@xjtu.edu.cn

报送地点:创新港涵英楼5-4066办公室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通知网址:https://www.nosta.gov.cn/pc/zh/yclm/tzgg/1686.shtml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网址:https://www.nosta.gov.cn/pc/zh/gjkjjl/zcfg/1611.shtml


附件:1.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2.国家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

 3.回避专家申请表

 4.项目基本情况表

5.项目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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