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市场监管总局科技和信息化专家库专家征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15浏览量:

各学院(部):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科技和信息化专家库专家的相关通知,为落实《市场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要求,推动科技赋能市场监管现代化,提升市场监管科技和信息化的决策水平,市场监管总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科技和信息化专家,建立满足市场监管各领域、各层级需求的专家队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专家实行分类管理,分为科技专家、信息化专家和财务专家三类。请各学院择优推荐,专家入库需要满足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作风学风,能够客观、公正提出意见建议,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2. 熟悉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科技或信息化工作要求,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具有相关领域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 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胜任专家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突出贡献、学术上造诣高深、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的专家可适当放宽)。

(二)专业条件

1.科技专家。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具有市场监管相关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技术研发经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牵头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2)国家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获得者;

(3)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任职。

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2.信息化专家。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具有信息学、计算机科学及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特长,熟悉信息化工作,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牵头承担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大型信息化项目 3 项以上,且项目成果已在相关领域中成功应用;

(2)现从事信息化相关工作,了解行业和计算机学科技术领域发展趋势。

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3.财务专家。熟悉科技或信息化项目经费管理制度,项目评审经验丰富的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

二、专家入库流程

1.请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填写《专家信息推荐表》(见附件),并同步准备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包含专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符合专业条件的相关凭证,请统一整理为PDF格式,文件命名规则为:学院-姓名-专家类型。

请各学院将以上材料汇总打包为压缩文件,于2026年10月22日(周四)18点前发送至zdzx@xjtu.edu.cn。

请注意:《专家信息推荐表》需提交汇总后的电子版。

2.科研院汇总后,将统一提交上级部门审核,待审核完成,会将符合条件的专家名单反馈至各相关学院,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教师,按照后续通知要求完成系统信息填报以及相关入库手续。

请各学院对专家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并确保符合国家保密要求。

本次集中征集结束后,仍可随时提交入库申请,请按照入库流程的相关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联系科研院联系人处理相关事宜。

三、联系方式

科研院联系人:陈玥祯

电话:029-88965834


附件:

《专家信息推荐表》


科研院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