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负责人: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规定,每年度需按时报送《年度工作进展报告》和《项目结题报告》及相关材料。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提交《年度进展报告》
在研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通过ISIS系统直接向国家基金委提交电子文件。
其中,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年度进展报告应在线填报。请各学院于2011年1月10日前交科研院基础项目办一式二份纸质材料,必须附上带有基金成果标注的论文首页复印件或录用通知单等。
二.2010年底应结题的基金项目提交《项目结题报告》
国家基金应结题项目负责人须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和要求后,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表》先经财务处审核盖章、再到审计处盖章、与报告装订成册后,统一送交科研院签字盖章。直接向国家基金委提交电子文件,送交学校一式二份纸质材料,请于2011年1月21日前送科研院基础项目办。按照《国家基金委条例》要求,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结题报告应在线填报。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报告,要尽量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的发表论文,待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列入。请项目负责人能按时完成上报,以免影响我校明年国家基金申报工作。
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纸质材料要求双面打(复)印,装订成册(填报说明页不用装订)。
科研院
2010年12月6日
投稿人:董康宁
单 位:科研院
电 话:82668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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