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环保局文件(陕环办发[2005]15号)通知的精神,国家环保总局清洁发展机制候选项目开始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候选项目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
2、具有减少温室气体(CO2、CH4、N2O、HFCs、PFCs、SF6)排放效益。
3、已经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但尚未正式开工建设。
4、项目业主为中资或者中资控股企业(中方股份占51%以上)。
请参照上述要求积极推荐候选项目,填写清洁发展机制候选项目推荐信息表(见附件),并于2005年5月8日前报送科技处项目部,同时提交电子版本。
联系人:沈利剑
电话:82668977
电子邮件:xmb977@mail.xjtu.edu.cn
附件:清洁发展机制候选项目推荐信息表
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投稿人:沈利剑
单位:项目部
(转载文章,请注明出处:西安交大科技在线
http://www.xjtus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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