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基金委机构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试点招聘流动编制项目主任。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受理、评审、资助等管理工作;负责资助项目的成果管理;承担学科发展战略、优先资助领域研究以及《项目指南》与《申请指南》的编写任务;承担有关科学基金项目的来访、来函、咨询及接待等工作。
(一)流动编制项目主任的选聘条件:
1.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科学基金事业,作风正派,办事公正。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本领域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熟悉本领域的国际前沿与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学术敏感性和学术判断能力。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项目的能力。
5.选聘的人员非我委职工(含直属单位)的亲属。
6.聘任期间能够全时在我委工作。
7.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二)试点招聘的流动编制项目主任岗位:
●数学物理科学部
数学科学处分析与方程项目主任1人
物理科学一处光物理项目主任1人
物理科学二处核物理与加速器项目主任1人
●化学科学部
化学科学二处化学生物学项目主任1人
化学科学三处理论化学项目主任1人
化学科学五处工业化学项目主任1人
●生命科学部
生命科学一处动物学项目主任1人
生命科学三处细胞生物学项目主任1人
生命科学八处口腔医学项目主任1人
●地球科学部
地球科学一处土壤学项目主任或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项目主任1人
地球科学二处环境地质学项目主任1人
地球科学四处海洋环境与极地科学项目主任1人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工程科学二处机械动力学项目主任1人
工程科学二处结构学与机械设计学项目主任1人
●信息科学部
信息科学二处计算机应用项目主任1人
信息科学三处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项目主任1人
信息科学四处信息光学与光电子器件项目主任1人
以上招聘岗位和人数可视应聘人员的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流动编制项目主任一经聘任,由我委人事局与应聘项目主任及其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协商,三方签订聘用协议。流动编制项目主任享受我委规定的项目主任津贴。聘用期间,报销工作差旅费,享受我委工会会员待遇和国家规定的职工休假待遇,参加委内的有关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等活动。由于政策条件限制,流动编制项目主任的工资、津贴、福利、住房公积金、医疗、社会保险等我们难以负担,还请各有关单位给予大力支持,对这些待遇给予保证。聘用期满,即回原单位工作。
由于条件限制,本次招聘流动编制项目主任主要是在北京地区试点,也适当考虑部分京外单位。欢迎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荐。
推荐截止日期:2002年1月30日前。
电子邮件:srd@xjtu.edu.cn
传 真:3234772
电 话:2668388
联 系 人:董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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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xjtus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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