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及相关教师:
为深入贯彻国家人工智能发展战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陕发〔2021〕12号)《西安市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3年)》(市发〔2021〕9号)《西安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行动方案(2020—2022年)》(市政办发〔2020〕39号)的要求,扎实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提升人工智能产业链发展水平,西安市科技局拟在相关重点领域,在全市征集遴选一批人工智能重大应用场景示范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根据国家对西安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相关要求,本年度重点支持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在文化旅游、教育、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集成和创新示范应用,促进相关行业领域治理能力提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二、申报要求及条件
申报主体:区县(开发区),西安市辖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
申报条件:项目须为2021年开建项目,投资规模大,总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已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技术具有先进性。场景在行业应用或区域应用中具有创新性、探索性、代表性,具有较大的品牌价值、推广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2年。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按照线上申报、审核推荐、纸质材料报送的程序实施。
(一)线上申报登陆“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data.xast.cn:8080),进行注册并登录填报。
(二)推荐及审核。由区县(开发区)或归口管理单位以正式文件推荐上报。项目单位须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县(开发区)或归口管理单位的科技管理部门,由科技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由科技管理部门将申报材料、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汇总表统一报送。
(三)线下申报及提交申报材料。完成线上申报后,在线打印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并将申报书与附件装订成册,按时限要求报送至受理点。项目建设和示范方案等其他申报材料格式要素要完整,投资额度等证明材料要真实有效,申报表格可在项目申报平台下载。审核通过的项目须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
申报材料简装成册(一式五份)。
四、受理时间及地点
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8日。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10月19日—2021年10月21日。
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按时将签好字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交至科研院基础与海外合作处(兴庆校区主楼E-311房间)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咨询电话:86786639。
西安交大科研院联系人:杨梓,联系电话:88965700、82668790
科研院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