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及相关教师:
为做好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账号及填写
申请人于2022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学院科研秘书或科研院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所有申请书均在线填写。
2.项目资金预算及编制
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等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预算编制完成后,经费预算表和经费预算说明需经学校财务处审核。项目负责人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财务处预算审核专用邮箱cwkysc@xjtu.edu.cn,邮件发送时间截止2022年2月28日。邮件题目统一为“2022年国科金预算+XX学院+项目申请人姓名+手机号码”(例:2022年国科金预算+机械学院+张三+13999999999)。财务处通过邮件回复审核结果,项目申请人凭财务处回复邮件的截图,提交申请书。
请注意:2022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需进行预算评审,需仔细撰写此类项目预算说明书,详细阐明预算依据和合作单位预算情况。
3.申请书撰写及提交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下载打印具有“NSFC 2022”水印的PDF版本申请书一式一份,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请注意:专家推荐信、导师同意函、国外合作者知情同意书模版,可于2022年1月15日后在基金委申报系统中下载)。
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
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项目申请时,继续按照科学问题的属性分类申请。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必须且仅能选择一类科学问题属性,并清晰阐述申请该项目属于此类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上申报系统关闭时间为3月5日24:00。各学院申请截止时间由学院确定。
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时还应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表》(见附件2),并确认申请人已对照形式审查表做过相应检查。
4.无纸化申请
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请申请人提交一份纸质申请书供形式审查。项目获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项目申请有合作单位者,必须签订《申报合作协议书》(协议模板见附件1)。《申报合作协议书》留存申请单位,不用在系统中上传。
5.申请人证件使用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二、各学院(部)注意事项
各学院(部)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申请工作,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至科研院。具体要求如下:
1.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22年3月1日开始,3月6日下午6:00时截止,各学院统一报送。
2.各学院(部)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截止时间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同时提交一份纸质申请书供形式审查。每份申请书还需同时报送形式审查表。
三、学校科研院事项
1.202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学校科研院联系人:何会、贺林科 029-88965700
2.学校财务咨询电话:029-82664832、88964832
3.基金委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4基金委财务咨询电话:010-62326760,010-62329112
附件1:合作申报协议书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表
科研院基础与海外合作处
202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