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4年度陕西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23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今年陕西省科技厅将继续开展陕西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遴选工作,根据《陕西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管理办法》及《关于征集2014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陕科计发〔2013〕111号)的要求,现将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具有国内一流水平、能够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与成果支撑,以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具有省内领先水平、发展潜力巨大的创新群体。
    (二)申报条件
    1. 创新团队应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重点应围绕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陕西省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等提出的优先发展领域或重大科技问题,从事关键技术研发与创新,以及自然科学前沿问题研究。
    2. 创新团队应具有开展创新活动良好的基础和条件。创新团队的协同创新能力应在陕西地区同行中具有明显优势和发展潜力,研究成果具有省内领先或国内一流水平,具有完成研发与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装备基础,具备良好的协作机制和环境条件。创新团队带头人及骨干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团队的创新活动。创新团队成员学风正派,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端行为。 
    3. 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备履职所需的能力和素质。带头人应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社会责任感、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学术影响力。应为省级以上重要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级科技奖励或省级二等以上科技奖励获得者(并为主要完成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 创新团队应具备合理的人才规模和专业结构。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数量应在8人以上,其中 45周岁以下成员不少于二分之一;创新团队核心成员专业背景应具有明显的互补性,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是省部级科技成果或发明专利的主要完成人。
    (三)重点支持领域
    1.工业领域(1)新一代信息技术:新一代高速宽带信息网络技术及产品、新型数字移动通信技术;面向领域的大数据关键技术与应用验证;新型计算技术;高性能专用处理器、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技术与可制造技术;物联网及新型传感器关键技术及产品;卫星导航产品和系统关键技术及产品。(2)新材料技术:高性能有色金属材料制备及深加工关键技术;光电材料制备技术及产品;热电材料制备技术;高性能碳纤维及碳复合材料;新型催化剂、电子化学品、精细及功能化学品关键技术及产品;生态建筑材料;新型纺织材料技术;航空航天、核能用新型材料;生物医学材料、高分子及其复合材料。(3)光机电一体化技术:先进制造技术设备和系统;新型自动化仪器仪表、精确制造中的测控仪器;高速高精度大型机械加工设备;系统特高压输变电设备;重大新型成套设备;控制系统及监控设备;3D打印技术。(4)能源和新能源技术:高效能源转换与储能技术;煤基多联产技术及产品;提高煤、油采收率的关键技术;纯电动和混合动力汽车关键技术及产品;高效节能技术及产品;页岩气开发、开采关键技术。
    2.社会发展领域(1)生物工程及新医药:医药生物技术、中药现代化技术、农业生物技术等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新型疫苗、重大疾病防治创新药物、基因工程药物、新型给药技术及药物新剂型、发酵工程关键技术及重大产品;新型医用精密诊断及治疗设备、医学信息技术及远程医疗、生物芯片及产品等。(2)环境保护与公共安全: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及灾害中便携式生命搜索仪器、救助设备;大气污染控制新技术研究;环保在线检测、远程监测设备技术;绿色建筑及建材开发应用;食品安全检测、监测关键技术研究。
    3.自然科学领域(1)数理科学重要问题的原创性研究。(2)能够推动应用学科进步的前沿性数理问题和方法研究。(3)与能源、信息、生命和空间科学等学科交叉的数理问题研究。(4)围绕陕西的经济发展重点领域,为生命、材料、资源与环境、能源、信息等领域的应用开展创新性化学与化工科学研究。(5)可持续发展中的资源分布、资源供给、环境优化、减灾免灾以及人类与自然作用的耦合等重要基础性问题。
    (四)不予支持的团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申报团队,原则上不予支持。
    1.与已支持过的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属于同领域、同方向的;
    2.研发方向不属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急需的;
    3.现职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任团队带头人的,以及团队带头人没有足够精力投入团队建设的;
    4.团队带头人、核心成员等主要成员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
    (五)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团队应具备《陕西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管理办法》明确的基本条件;
    2.实行限额申报。在陕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申报指标不超过2项;
    3.申报团队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4.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联合申报;
    5.鼓励引进省外、境外的创新团队或以引进高端人才为带头人的创新团队组织申报。
    (六)其它要求
    1. 团队名称以“单位+研究方向或领域+创新团队”命名。
    2. 实行限额申报,各学院限报一项,择优推荐,全校共推荐不超过2项,
    请于8月2日将一份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院(主楼1403室)。 

      
投稿人:于洋
单位:综合处
电话:82667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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