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2023年度陕西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6浏览量:

各学院(部)及相关教师:

2023年度陕西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及相关要求:

1.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包括:一般项目、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项目指南及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一般项目:支持经费5-20万元,项目起止年限2023年1月-2024年12月。

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原则上每个创新点支持经费50-100万元,项目起止年限2023年1月-2025年12月。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原则上需企业或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申报。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分为基础科学研究合作、产业技术研发合作、“一带一路”创新合作和高端国际科技交流四类。基础科学研究合作项目、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按重点项目申报,高端国际科技交流项目按一般项目申报。

项目申请必须依托省级及以上“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引智示范基地等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平台,且与国(境)外创新机构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基础科学研究合作类项目、“一带一路”创新合作类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30万元,项目执行周期为2年;产业技术研发合作类项目,每项资助经费50-80万元,项目执行周期为2-3年;高端国际科技交流类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项目执行周期为1年。

2.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包干制)。包括:面上项目、青年项目、重点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项目指南及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2。

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中面上项目、青年项目、重点项目(申请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入最后会议评审但未获立项的申请人除外),不支持同一个项目同时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立项,不支持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申请。

面上项目:资助额度5万元/项,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青年项目:资助额度5万元/项,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重点项目:资助额度20万元/项,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项目申请须依托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基础学科研究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特别支持申请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入最后会议评审但未获立项的申请人,经审核确认后分等次支持。项目资助额度50万元/项(国家杰青类)、20万元/项(国家优青类)。

杰出青年项目:资助额度50万元/项,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不支持国家级人才项目获得者申请。

3.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包括: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厅市联动重点项目、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陕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服务平台科研合同双向补贴计划。项目指南及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3。

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分为“百项科技成果转化行动”项目和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项目两类,“百项科技成果转化行动”项目支持金额30-50万元,项目起止年限2023年1月-2025年12月;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项目起止年限2023年1月-2025年12月。

厅市联动重点项目:实施周期为2-3年,每年立项项目10个左右。

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给予不同额度的支持。

陕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服务平台科研合同双向补贴计划:采用后补助和项目支持给予奖励。

4.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包括:科技创新团队计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外国专家服务计划(指南不公开发布)。项目指南及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4。

科技创新团队计划:每个团队资助强度为50-100万元,建设期3年。科技创新团队应依托现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组建。

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平台项目支持经费的最高金额不超过50万元(不包括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建设),平台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

二、限项规定:

1.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本年度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1项。

2.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除杰出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青年科技新星以外的其他省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在研项目为杰出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青年科技新星的,可申报除在研项目类别外的其他类省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3.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禁止同一项目同时申报多个不同类别省级科技计划,禁止同一个项目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

三、注意事项:

1.申请预算说明:

(1)项目申报时只需填写项目总投资和申请政府资助金额实际资助金额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补齐),无需填写详细的经费预算表。重大重点项目在收到拟立项通知后,须提交详细的经费预算表,作为项目预算评审的依据。项目获得立项后若有自筹经费要求的,自筹经费来源为在校的横向科研经费或企业配套经费。

(2)试行项目经费包干制。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2〕3号),对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的全部项目,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中的软科学研究项目、科技创新团队项目及秦创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用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由项目负责人和科研团队在规定范围内根据科研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

2.可行性研究报告。重点研发计划一般项目、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一般项目、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面上、青年、重点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不得出现可能影响评审公平公正的相关信息(包括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承担单位名称、项目组成员姓名),描述时可用“*”代替,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故意泄露相关信息,形式审查将不予通过。

3.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专家库常年开放注册。项目申报人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需在完成专家注册后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的项目申报人应及时更新个人专家库信息。

4.有合作申报单位的,须签订合作申报协议,合作申报协议需扫描作为附件上传。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5。

5.申报单位为“西安交通大学”的项目,推荐部门选择“陕西省教育厅”。

6.项目均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com)进行网络无纸化申报,须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将不予受理。

四、申报受理时间:

1.系统填报时间:2022年5月10日9:00至2022年6月27日17:00。

2.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3.项目负责人填写、提交项目申请书,经申报单位审核,生成电子申报材料(带有受理编号、条形码和水印)。电子申报材料生成后不予退回和修改。

西安交通大学项目联系人:杨梓、仙莹  联系电话:029-88965700、029-82668790

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联系人:贺红  联系电话:029-88968331

未尽事宜,请向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重大专项处)咨询:

联系人:张岩实、陶鹏飞、薛向宏  联系电话:029-87294281,029-81773390

网络系统填报咨询:电话:18089296080  QQ群号:377398314

附件1:2023年度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23年度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2023年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4:2023年度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5:申报合作协议书模版

科研院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