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要求,为贯彻落实《生物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有关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于2007-2008年组织实施生物医学工程高技术产业化专项。为做好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所申报的项目符合《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符合通知中的相关要求和支持重点。其中,产业化类项目以企业为第一承担单位(高校可以技术支持方作为参加单位)进行申报。
    二、 申报的项目按属地原则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备案,并于11月10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相关附件、项目简介和相关材料等一式四份(同时报送相关材料电子文档)报送学校科技处。
    三、 在项目组织工作中,请加强同地方发改委的沟通,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四、 专项支持重点、招标事项核准意见、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见附件。 
    投稿人:沈利剑
    单  位:项目部
    电  话:82668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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