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9-13浏览量:


全校各有关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设置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科)国家重大课题、国家重点课题、国家一般课题和国家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规划课题和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教育部规划课题分为部门资助的专项课题和地方资助的专项课题,申请人可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选择申报。
    二.申请人资格
    (一)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课题的申请。
    (二)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课题,得到同级别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其他部委办以及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资助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请。上述各类课题的结题时间以结题证书注明时间为准。
    (三)国家重大课题、国家重点课题的申请人必须承担并完成过部、省级以上研究课题。
    (四)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五)青年课题的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40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三.课题要求及评审方式
    (一)国家重大课题、国家重点课题
    《课题指南》中列出的国家重大课题、国家重点课题即为研究课题名称,申请人可按题申请。这部分课题所列的内容要点是对研究内容和方法的具体要求,申请人必须按照要求完成。
    国家重大课题、国家重点课题实行课题招标制度。招标课题通过投标、资格审查、特聘评审专家组会议评标的程序进行。
    (二)其他课题
    其他课题的内容提示是供申请人选题时参照的领域和方向,申请人可按照要求具体设计课题名称和内容;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基础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选报。
    其他课题实行会议评审的制度,会议评审通过申请、资格审查、学科组匿名评审和会议评审的程序进行。
    四.《申请·评审书》的填写
    (一) 课题申请人应当根据《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暨2006年度课题指南》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二) 课题申请人应当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所报课题的性质。跨学科课题,可以根据主要涉及的学科,自行选择学科填写。
    (三) 课题申请人应当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参考相关规定提出拟申请的经费资助额度。
    五.项目结项时间及成果要求
    (一)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
    (二)招标课题最终成果要求研究报告、论文和著作,会议评审课题最终成果要求必须包括研究报告和论文。
    六.其他事项
    (一)《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进行填写,“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姓名、单位名称等个人资料。
    (二)申请书原则上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报送材料包括:《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活页论证一式6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于左侧装订。《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论证电子版请发送到rwb@mail.xjtu.edu.cn
    (三)申请截止时间为2006年9月27日。
    联 系 人:韩淑琴
    联系电话:82663981
    注:科技处新办公地点:教学主楼14层1403或1404室。

                                      科技处项目策划与管理部
                                             2006年9月12日

    附件: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暨2006年度课题指南》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纲要》

    投稿人:韩淑琴
    单  位:科技处项目策划与管理部
    电  话:82663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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