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卫生部“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9-18浏览量:


各学院: 

    为解决重大疾病防治中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公益技术问题,提高重大疾病诊断治疗和预防控制水平,“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心脑肺血管疾病防治研究”、“常见恶性肿瘤预防、早诊及综合治疗研究”、“重大数字化医疗设备关键技术及产品开发”和“重大出生缺陷和遗传病的防治研究”列为支撑计划重大项目。现将项目课题申请指南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作好组织申报工作。    
    卫生部将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请课题进行评审,择优立项支持。
    卫生部联系人:李晔 电话:(010)68792244 
    学校科技处: 贺林科 电话:82663981  82665700 

    附件:
    1.申请书格式及课题申请书提纲 
    2.各课题申报指南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申报有关要求 
    一、申请者和承担单位资格 
    1.课题申请者应该中国大陆境内的自然人:自然人必须有承担单位。每个课题申请只能有一个课题申请负责人和一个承担单位。对于自然人申请者首先应是组织课题申请和正式提出课题申请的负责人,同时在该课题批准后的实施过程中,是该课题的实际负责人,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课题的研究。用于所申请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在国内工作的时间不少于9个月。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主持和参加本项目课题申报。 
    2.课题申请者的基本条件:课题申请者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在55岁以下(含55岁),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60岁以下(含60岁)。 
    3.限项申请规定:为保证科研人员能够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实行限制申请及承担课题数量规定。只能主持申报一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和以参加者或合作者的身份参加一项课题。
     4.积极鼓励科研单位与中资企业或中方控股企业联合申报,要确保企业配套资金到位(不少于1:1并纳入统一预算)。 
    5.申请材料一律采用A4纸打印,装订后(不要过度装订),一式16份送到学校科技处,同时将申请书的电子文档发至rwb@mail.xjtu.edu.cn 
    6、课题申请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10月9日。
    二、申请课题的责任与义务
    申请者的责任和义务。申请者要按照课题申请指南的要求,认真撰写申请书,要保证所有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申请者在申请课题时,不得弄虚作假,违背科学道德;不得将已经通过其他经费支持研究内容相同或者近似的课题再次申请。对于故意在课题申请中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的,一经查实,将被记入信用档案,并在三年内不受理其提交的任何课题申请。 
    三、咨询
    申请过程中,对课题申请指南和申请程序及要求有任何疑问,请与以下联系人进行联系。 
    1.“重大数字化医疗设备关键技术及产品开发”项目
    孙燕荣 010-62160309 
    2.其他项目
    李 晔 010-68792244 
    闫 力 010-82802281-518 

    投稿人:贺林科
    单  位:科技处项目部
    电  话:82663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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