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04年度“西安交通大学在职博士教师基金项目”的通知
西交科字[2004]第61号
各有关学院:
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在职博士教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从即日起开始受理该基金申请,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申请条件:凡于1998年1月以后在职获得博士学位,并继续在教学科研岗位工作的人员均可提出项目申请,但不能同时申请校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 申请者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在职博士基金申请书》,申请经费不得超过1.5万元。经学校人事处资格审查通过后,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资助。
3. 电子版申请书可以在科技处下载空间栏目下载,申请书一式二份,于9月15前由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后统一送科技处项目部。 科技处 2004-06-23
投稿人:董康宁
单位:科技处
电话:82668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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