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陕西省200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04年省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申报范围包括:攻关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自然科学研究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交流计划、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建设计划等专项科技计划。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各学院要根据省2004年科技计划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申报指南,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一是要求继续做好所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检查、验收和总结;二是处理好结转项目与2004年新上项目的衔接;三是要合理安排国家和省上申报项目的部署和配套;四是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明确重点,组织好各专项科技计划项目的筛选、审查和上报工作。
(二)2004年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继续采用“陕西省科技计划申报系统”(2004年版,2002、2003年版作废;国际科技合作交流计划暂不采用)。 1、科技攻关、火炬、星火、成果推广等专项科技计划新上项目需填写“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和建议表”,附项目建议书,所有书面材料一式六份、“申报系统”所做软盘一张。结转项目需填写项目建议表,说明项目实施进展和本年度工作安排计划。书面申报材料按建议表、申请书、建议书的顺序装订在一起,不再做其它封面。 2、软科学研究计划需填写“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六份、“申报系统”所做软盘一张。 3、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需填写“自然科学研究计划申请书和建议表”,“申请书”一式九份、“建议表”一式三份,“申报系统”所做软盘一张。申请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 限你院申报 项。 4、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需填写“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项目”申请书,所有材料一式六份。 5、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发展计划项目申报通知和指南另行下达。
(三)填报时必须标明项目所属计划类别(农业攻关、工业攻关、社会发展、火炬、星火、成果推广、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等)。
(四)各学院要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分类汇总。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项目部。数据录入顺序必须与书面申报材料的排列顺序、汇总表排列顺序一致。
(五)在研或未结题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新项目(包括结转项目)。
(六)申报受理时间:2004年2月25日前。逾期不再受理。本通知及申报指南,《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优先资助领域》及《学科代码表》,《陕西省科技计划申报系统》及各类计划项目有关的申请表格等内容请在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查询下载。网址:www.snstd.gov.cn 或 www.sninfo.gov.cn
联 系 人: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李相维 高凤鸾 黄云良
联系电话:87294281 学校科技处 蔡丽红(自然科学)82668388 贺林科 (生命科学) 82663981 韩淑琴(软科学)
注:
1、使用“申报系统”前请先详细阅读“系统使用说明”(在系统“帮助”栏中).
2、、系统使用中请注意“字数限制”.
3、申报单位为“西安交通大学”。
4、主管部门为“陕西省教育厅”
5、联系人为申请人。
6、序号、编号一律不填。
投稿人:科技处
(转载文章,请注明出处:西安交大科技在线
http://www.xjtus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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