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第六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2浏览量:

各相关学院

接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基金理事会、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相关通知,第六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目前已经开始,现将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简称“钱端升奖”)是中国政法大学倡议设立的全国性法学研究奖项,旨在纪念钱端升先生对我国法学研究的重大贡献,促进法学研究繁荣发展,推动国家法治建设。根据全国普通高校社科统计年报有关奖励认定办法的规定,教育部将钱端升奖认定为“部级奖”,国家统计局据此也将钱端升奖列入部级成果奖的统计范围。

根据《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2016年举行第六届评奖活动。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一等奖3项,每项奖金8万元;二等奖15项,每项奖金2万元;三等奖30项,每项奖金1万元;提名奖20项。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人范围

凡普通高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集和个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研究咨询报告(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用)。

2.时间范围

2004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或论文(以版权页为准),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

3.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须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4)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含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采纳证明,或者省部级以上级别领导批示的复印件。

4.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已经申报过前五届钱端升奖的研究成果;

(5)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成员的成果。

三、申报办法

申报者请登陆中国政法大学校园网钱奖专题网站(http://gate.cupl.edu.cn/qdsfxcgj)、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西安交通大学科研院网站、查询和下载《申请评审书》、《申报一览表》等相关材料。按要求填写后,由学校科研院人文社科处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

四、申报材料

1.《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2份(A4纸打印)、《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2份。

2.《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Word版),请用电子邮件发送至:rwb@mail.xjtu.edu.cn

3.专著4册(套),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4.论文4份(其中必须提供一份原件),3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5.研究咨询报告4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6.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五、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各位申报该奖项的老师,于2016年5月23日下午17时前将评奖材料纸质件报送至科研院人文社科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rwb@mail.xjtu.edu.cn.

联系人:韩淑琴

联系电话:82663981

科研院人文社科处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