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教育部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31浏览量:

各学院(部):

教育部决定今年4月开始进行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提名和评审工作。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在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并在创新人才培养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等学校教师、科技工作者和相关单位,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青年科学奖,共四个奖种。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附件1)及具体要求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老师提名申报,提名申报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名申报方式

(一)单位提名申报

拟申报奖励的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向学校申报,由学校统一组织提名。

(二)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协管辖的有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提名申报条件

1.提名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的项目,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不超过5篇,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应为国内单位。所列完成人和单位必须是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和署名单位。外国人可以作为自然科学奖项目完成人,必须满足在中国国内单位连续任职工作不少于5年,每年在华从事科技研发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提名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应整体技术已实施应用两年以上(2019年12月31日之前应用),并获授权发明专利。技术发明奖项目完成人不超过6人,前3人应为提名书中“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所列知识产权的发明人,且每个完成人须有独立的发明内容。

3.提名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整体技术已实施应用两年以上(2019年12月31日之前应用),具有自主创新的成果,并已经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提名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的候选人,应是已经取得突出原创性学术成果、具有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能力的在校青年教师,候选人在国内高校连续工作3年以上,被提名当年未满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5.提名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2年4月15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进行成果登记,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6.所有提名项目如需要经济效益的,需提供支持经济效益数据成立的客观佐证材料,如到账凭证或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等。

7.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8.所有提名项目必须在所有完成单位、所有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完成公示后才能提名,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与学校合作报奖的单位由项目完成人责成其开展公示,并于5月15日前向科研院提供公示结果公函。

三、提名申报材料

1.所有提名项目必须按各奖种要求填写《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书》及有关附件,提名书模板及填写说明参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

2.通用项目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录入,同时所有附件材料必须按要求扫描,并上传到系统;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

3.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应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中各奖种提名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提名项目提交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提名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

4.所有申报项目需经过所在学院审核,并经科研院同意后方可在“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正式填写提名书及上传附件,特此说明。

5.所有提名项目的提名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成册(不要另加封皮),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原件2份、复印件1份,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原件2份、复印件9份

6.专用项目还需要提供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严禁通过互联网传输,须由专人报送至科研院(刻录在1张光盘上)。

7.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 2022 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四、具体时间安排

1.4月1号——4月10号,提名项目报名,项目完成人初步确定提名渠道、奖种、等级、完成人及完成单位等关键信息,分类填写《项目情况表》(附件3、4)。项目报名信息通过邮件发送至科研院。

2. 4月10号——4月15号,专家提名项目填写《专家提名申请表》(附件5),通过邮件向教育部科技司提出提名申请

3.4月15号——5月10号,项目组老师根据工作手册填写提名书及其相关材料。

4.5月10号——5月17号,所有拟提名项目在科研院网站公示。请项目组老师填写《项目公示信息》(附件6),于5月10日前通过邮件发送至科研院。

5.5月17号——5月18号,所在学院及科研院审核提名材料及附件扫描件。

6.5月19号——5月24号,为拟提名项目分配提名账号密码,组织网上填写提名书、上传附件等。

7.5月24号——5月26号,打印装订正式纸质版提名材料,并提交科研院。

联系人:陈娟、刘兴华、马小丽

联系电话:88968338

报奖邮箱:maxiaoli@xjtu.edu.cn

报送地点:主教学楼E311办公室

科研院基地与成果处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