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公告》,陕西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基本要求:
1、请有关单位、各位老师务必仔细阅读《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陕西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等相关申报材料,并严格按照评奖条件和要求申报;
2、申报相关材料可在陕西社会科学网(http://skl.cnwest.com)下载,也可从本通知相关附件中查询、下载;
3、请各有关单位安排好申报工作。
一、参评范围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在陕西省工作的社科研究人员、教学人员、实际工作者等,完成的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1.正式出版或者公开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专著、编著、论文、工具书、学术译著(文)、志书、研究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2.未公开发表的、但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纳、推广并取得实际成效的调研报告;
3.与省外作者合作,我省社科工作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研究成果;
4.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5.其他按规定可以申报的成果。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成果,不能申报参评:
1.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
2.著作权有争议的;
3.电子出版物;
4.论文集、教材、文艺作品、新闻作品、年鉴、大事记;
5.属于交叉学科且已申报参评省科学技术奖的。
二、申报要求
1、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
2、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增报1项(须由第一作者或前三名作者联合申报);
3、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限报2项。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者须填写《陕西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件)一式四份;
2.成果原件、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
(1)参评成果为论文和调研报告的,须报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
(2)著作须报四本;
(3)学术译著(文)需附原著(文);
(4)出版的外文专著需附中文摘要,发表的外文论文需附中文翻译。
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保留二套原始件,其余二套均应覆盖申报人姓名或能识别申报人身份的信息。
四、申报时间
以上申报材料请于2013年6月10日前,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科研院人文社会科学处(教学主楼东20层2002室),同时将《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统一发送至rwb@mail.xjtu.edu.cn。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韩淑琴
联系电话:82663981
附件:
1、陕西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公告;
2、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
3、陕西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4、陕西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学科分类目录;
5、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学术报刊认定目录;
6、陕西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
7、陕西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科研院人文社会科学处
2013年5月15日
(转载文章,请注明出处:西安交大科技在线
http://www.xjtus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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