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21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11]66号),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成果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本次评奖活动,时间跨度大,参评成果多,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为确保推荐工作按时完成,保证推荐质量,请有关单位、各位老师务必仔细阅读《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并严格按照《奖励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申报。申报相关材料可从本通知相关附件中查询、下载,
    一、成果奖
    申报者须按照《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填报要求”填写各项内容。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评审书》一式7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6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 附件材料(如:规划重点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应用证明等)一式7份,分别装订在《申报评审书》后。
    3. 《匿名活页评审材料》一式5份,单独装订。 4. 参评成果7份。
    二、成就奖
    申报者须按照《全国教育科学研究终身成就奖申报评审书》“填报要求”填写各项内容。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评审书》一式7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6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 附件材料(如:代表作品、获奖证书复印件、受益方证明、社会影响证明等)一式7份,分别装订在《申报评审书》后。
    3. 三项代表作成果各7份。
    4. 申报终身成就奖的老师需到人事处填写“推荐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
    三、以上申报材料请于2011年7月8日前,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科研院人文社会科学处(教学主楼东20层2002室),同时将《申报评审书》电子版统一发送至rwb@mail.xjtu.edu.cn。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韩淑琴 联系电话:82663981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终身成就奖申报评审书 科研院人文社会科学处 2011年6月17日

    投稿人:韩淑琴
    单  位:科研院人文社会科学处
    电  话:82663981
    Email:rwb@mail.x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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