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9-03-08浏览量:
各学院:
学校将对2008年我校已获授权发明专利进行奖励, 奖励统计是按已授权发明专利公告日的年份为准。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和老师于2009年4月30日以前,对2008年我校已获授权发明专利(见相关附件)进行核对,并将核对结果上报科研院。
附件: 2008年已授权发明专利奖励清单
科研院 2009年3月4日
投稿人:谢海波 单 位:科研院 电 话:82668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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