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0年度陕西省国防科技奖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12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0年度陕西省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近几年为促进我省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完成的军民两用科技成果(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计等);在推广、转让、应用已有的科技成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科技管理、标准、计量、检测、质量与可靠性、环境试验与检测、科技信息成果等。 
    2、军工民口配套单位完成的国防科技成果。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提供以下技术评价证明之一:厅局级以上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科技项目验收证书(对技术创新点及技术水平进行了评价)、发明专利证书或其它有行业准入要求的审批文件等。 
    2、应用科技成果或引进采用新技术的项目,实际应用必须在一年以上(截止2010年6月1日),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的经济效益证明由获得效益的单位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 
    3、软科学、科技管理项目,必须被使用单位应用于决策管理中,并已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行政领导、非科技人员不能作为申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如确在科研项目完成中有直接贡献,必须由单位出具证明,详细写明在项目完成中做出的技术贡献情况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每个项目提交推荐书一式四份(并报电子文档)。 
    2、每个项目提交附件一式四份,含技术评价证明书、任务书、技术工作总结、用户意见证明等材料,并与推荐书装订成册。装订后的推荐材料不得另加封皮或塑料皮。申报材料中须有一份盖有印章的原件。 
    3、所有申报材料必须字迹清楚整齐,要求正反面打印(复印);纸质材料内容应和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电子文档以光盘形式报送(不接受U盘,请勿在邮箱中发送)。
    四、申报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1、请按要求认真填写《陕西省国防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及所要求的附件,核实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及其排序,项目完成人必须本人签名。按申报条件做好申报的预先审查工作,并于2010年5月10日前将申报项目材料报科研院。 
    2、《陕西省国防科技进步奖推荐书》请登录邮箱sxgfgbgfj.126.com下载,密码:12345678。
    联系人:谢海波 
    联系电话:82663980

    投稿人:谢海波
    单  位:科研院
    电  话:82663980


 




(转载文章,请注明出处:西安交大科技在线 http://www.xjtu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