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0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的通知的要求,请各院极积做好国家奖推荐工作。陕西省科技厅将在广泛征集推荐项目,组织专家评议和筛选的基础上,确定我省的推荐项目。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推荐的项目应是已经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项目。
2、推荐国家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应当具已经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证明;不能申请专利的需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并申述不能申请专利的理由。
3、推荐项目的内容如涉及曾获国家奖项目的,应写明曾获奖励名称和主要内容。
4、推荐项目有完成人曾经获得过国家奖的,应写明曾获奖励项目的名称和主要内容。
5、仔细阅读推荐书填写说明,按要求认真填写有关内容,并提供必备的附件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食品等审批、审定证明)
6、请各单位于2005年11月8日前推荐书一式三份交学校科技处,待陕西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议决定推荐后,再按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当年的通知要求准备正式推荐材料。
7、推荐书格式见相关附件。
联系人:黄忠德 谢海波
联系电话:82668338、82668331
投稿人:谢海波
单 位:成果基地部
电 话:82668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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