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第52号公告,司法部决定开展2005年度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现将申报该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期限
2002年4月1日-2005年11月30日期间内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公开出版、发表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应用类研究成果(正式文本)。
二.成果形式
教材、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研究咨询报告、论文、音像、软件等均可申报。 在国外出版、发表无中文翻译的成果不能申报。
三.申报要求
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成果,合作研究的成果以第一署名人名义申报。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
1.《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奖申请评审书》 见相关附件,用A4纸打印,一式7份(其中含原件1份)、用word软件录入的数据软盘1份、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rwtj@mail.xjtu.edu.cn。
2.申报成果
(1)教材、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等著作类成果一式4份(套)。
(2)论文和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一式7份,统一装订在《申请评审书》之后,包括论文、研究咨询报告全文、公开发表的期刊封面、目录页复印件;如申报的论文属于论文集或个人文集的其中之一,须将该论文集或个人文集的封面和版权页、论文全文一起复印上报。 不宜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咨询报告须同时附采纳单位的证明材料。 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须将全文作为附件随《申请评审书》一起录入数据软盘并发送电子邮件,以便通讯评审使用。
(3)音像、软件类成果除报送成果原件一式4份外,须同时报送与之相关的文字材料、设计方案等。
五.填表注意事项 填写《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奖申请评审书》时,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表四一栏的内容,由申报人事实求实填写。
六.申报截止日期 以上申报材料各有关单位收齐后,于2006年元月4日前报送到科技处项目策划与管理部(行政楼305室)何老师处,过期不再受理。其他未尽事宜可与何老师联系。
司法部关于受理2005年度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奖的详细内容,例如:奖项设立及奖励金额、评奖原则、申报要求、评奖程序等,可登陆“中国司法科研信息网(网址:http://www.lawstudy.gov.cn)”查看。
投稿人:何慧芳
单位:项目策划与管理部
电话:82663981
Email:rwtj@mail.xjtu.edu.cn
(转载文章,请注明出处:西安交大科技在线
http://www.xjtust.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