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04年度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4-06-22浏览量:


 各院:

     教育部决定今年 9月开始进行2004年度《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单位,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04年度《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通知及具体要求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老师申报,申报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申报条件

1、所有申报项目必须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办理过成果登记,没有办理者请速办理,并将成果登记表于75号前交至科技处;

2、申报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主要论著必须是200310月底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专著,并得到同行学者的评价;

3、申报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项目已授权发明专利或通过鉴定,并按要求查新;

4、申报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项目一般应通过鉴定,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取得可观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推荐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推广类项目需实际应用三年以上;凡曾获部委()()以上奖满二年的项目亦可推荐;

6、所有申报项目若有经济效益必须有生产单位财务部门盖章的证明;

7、申报项目应为获得过西安交通大学科学技术奖,申报2004年度西安交通大学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以及因客观原因错过申报西安交通大学科学技术奖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

1、所有申报项目必须按各奖种要求填写《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及有关附件,并按奖种要求在推荐书前分别加《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推荐书封面格式》、《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推荐书封面格式》、《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封面格式》;

2、若为国防类项目,请标明国防专用;

3、所有项目必须按《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管理系统》(V6.2)的要求录入相关内容,并制作软盘;(《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管理系统V6.2版》请在http://www.cutech.edu.cn网站的“科技奖励”栏目处下载)

4、直报项目,按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有关要求,可直接填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及有关附件(不必另附<<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或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推荐书>>封面格式),一式三份与2004年度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推荐材料同时上报,且应标明属直报项目。

5、所有推荐项目的推荐书的正文一律按要求打印,各类推荐书连同有关附件按项目装订成册一式六份,推荐项目简表一式三份,软盘一式两份于825日前交到科技处基地部;

6、所有申报项目材料经过院及科技处审核合格后方可正式打印及装订,特此说明;

7、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及填写说明、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推荐书封面格式、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推荐书封面格式、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封面格式、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简表、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推广)项目推荐附表都可在科技处网页“下载空间处”下载。

三、推荐时间安排

1622日—75  没有办理成果登记的老师请尽快办理;

2622日—815  申报的老师准备申报材料;

3815日—820  科技处审核申报材料;

4820日—825  复印并装订正式申报材料。

 

  人:黄忠德   谢海波 

联系电话:82668338  82668331   1335918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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