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NEDO)是设于日本政府(经济产业省)下面的独立行政法人。主要任务是支援产业技术和新能源‧节能领域的研究开发(提供研究经费、组织和管理研究开发项目)以及新能源‧节能技术的普及工作。NEDO希望通过中国研究人员利用NEDO实施的研究支援制度等方式,支援中日两国在研究开发领域不断加强的合作关系。
在此介绍一些在NEDO实施的研究支援制度里,中国的大学或研究机构比较容易利用的几种制度。
1. 参加形式
中国的大学或研究机构为了利用NEDO的研究支援制度,必须要与日本的研究人员(在日本的大学、研究机构或企业供职的研究人员)采取合作研究的形式。由日本的研究人员作为合作研究小组的代表向NEDO提出项目申请。所申请的项目被采纳后,NEDO与日方签订项目合同。实施项目的日方以再委托的形式向中方支付研究经费。
因此,为了利用NEDO的研究支援制度,最重要的是先与日本的研究人员建立起合作研究关系,在此基础上共同策划研究计划。
2. 几种常见制度
下面介绍在NEDO实施的研究支援制度里,中国的大学或研究机构比较容易利用的几种制度。
① 没有特定技术主题的研究支援制度
a) “产业技术研究资助项目(国际领域)”制度
b) “提案公开征集型支援开发研究合作”制度
② 有特定技术主题的研究支援制度
c) “节能技术的战略性开发”制度
d) “生物质能领先技术的研究开发”制度
e) “制氢‧运输‧储存系统等技术开发”的国际合作研究制度(新设)
③ 人才交流支援制度
f) 招聘海外研究员“国际合作研究项目-Japan Trust”制度
g)“国际合作研究前期准备项目”制度
3. 申请方式
每个制度单独征集。每年3月左右开始公开征集。公开征集期限大概为1~2个月。
公开征集资料请从NEDO网页上下载,并与日方一起共同填写申请资料。
一旦开始征集,NEDO北京事务所将以电子邮件(中文)的方式向中国的大学或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发送申请说明书。如希望通过电子邮件获取说明书,请将“索要电子邮件说明书”的意向发送到 (nedobeijing@nedo.org.cn)。
另外,申请必须由日本的研究人员作为合作研究小组的代表向NEDO提交。申请资料必须要用日语制作。
4. 成果的归属权
本资料研究支援制度中所列各项,其研究成果所产生的相关知识产权,原则上归研究实施者(准确地说,是与NEDO签署相关实施研究合同的合约人)所有。合作研究小组内知识产权的归属分配,可以由小组自主确定,但必须要在研究开始前明确下来。
另外,当用于公共利益时,NEDO拥有无偿使用该知识产权的权利(产业技术研究资助项目(制度a)除外)。
此处是关于知识产权问题的概述。具体内容以研究实施时签订的合同书内容为准。
5. 后记
NEDO更详细内容可登陆网站http://www.nedo.org.cn/。为使中国的大学或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能够顺利利用NEDO实施的研究支援制度,NEDO北京事务所将给予必要的支持。
投稿人: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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