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下午,王铁军副校长在主楼第六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副主任选聘工作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会。各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及相关学院院长参加会议。
会上,科研院李小跃副院长就《实施细则》的制定依据、聘任程序及实验室主任、副主任任职条件等做了说明。与会人员针对《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展开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王铁军副校长做了总结讲话。他指出,我校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为学校科研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近两次科技部组织的评估中取得了优异成绩。他强调,《实施细则》的制定是我校为科研人员松绑、释放活力,取消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处级干部级别后,科研院为规范实验室建设管理提出的重要举措。学校将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为实验室规范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王铁军副校长要求,各国家重点实验室要继续保持和发扬西迁精神,挖掘好、滋养好、利用好校内外科技资源,保持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创新性、先进性和引领性,构筑国际竞争新优势,将其打造成服务国家重大需求、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