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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08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201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2016年度项目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 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 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奖励等佐证材料)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11月30日之间。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

1.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见附件1),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索引和引用证明,论文、专利、奖励等复印件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20个页面。

2.我校推荐的项目不超过3个。

3.科技委委员和学部委员每人可推荐1项,不占用我校推荐名额。推荐人均需填写亲笔签名的《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学部委员推荐表》(见附件2),所推荐项目方为有效。推荐表直接报科研院后,被推荐人按程序申报,并将推荐表与推荐材料一同报送。

4.201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纸质材料报(寄)送教育部科技委秘书处;电子文档由相关单位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网址为:https://stmp.moe.edu.cn:80/)进行网上申报。

三、时间安排及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将拟推荐的项目于11月10日前报送科研院,相关材料包括《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如是科技委委员和学部委员推荐,还需提交《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学部委员推荐表》,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

2.科研院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和公示。

3.科研院组织拟推荐项目进行网上填写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洋

联系电话:82668338

E-mail: yuyang@mail.xjtu.edu.cn

附件:

1.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

2.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学部委员推荐表

                                                                       科研院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