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0年度西安市科技产业化计划——“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链推进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08浏览量:

各学院及相关教师: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发〔2017〕35号)、《科技部关于支持西安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国科函规〔2020〕14号)等文件要求,根据《2020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精神,围绕核心技术突破、开放创新平台建设、示范应用推进等,全面提升人工智能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西安市科学技术局组织编制了2020年度西安市科技产业化计划——“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链推进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及要求

按照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线上申报、审核推荐、纸质材料报送的程序实施。

(一)科技计划项目线上申报。线上申报登陆“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data.xast.cn:8080),进行注册并登录填报,网上申报时间:2020810日—2020815(未注册过该系统的老师请在注册后,联系科研院审核通过,联系方式见文末)。

(二)项目推荐及审核。线上申报完成后,科研院将统一在系统内进行审核推荐,网上审核时间:2020816日—2020818

(三)线下申报及提交申报材料。项目需由科研院以正式文件推荐上报。完成线上申报并经系统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并将申报书与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送至主楼科研院E304。申报材料格式要素要完整,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2。材料受理时间:2020819日—2020821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承担单位的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且项目知识产权明晰。

(二)禁止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除项目自筹资金外,项目单位应具备筹集科技计划实际扶持资金与申请资金差额的能力,并须出具承诺函。

(四)实行科研诚信事前承诺,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需于申报时签署并提交《科研诚信承诺书》,严格遵守承诺,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

(五)实施科研失信联合惩戒,对违反科研诚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项目立项一票否决,并按照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有关要求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六)申报限制。已经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已经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2020年已申报科技局其他计划项目并获得立项支持的不得申报;承担在研(未验收)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项目。

三、咨询服务

(一)关于指南咨询。西安市科技局硬科技处:熊波 86786639;

(二)关于线上申报咨询服务。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赵小尊 88405549,曹长科 88406264;

(三)学校科研院联系人:麻老师 18091873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