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征集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的函

发布日期:2009-11-25浏览量:


各院:
    为了做好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经研究决定,将在广泛征集推荐项目、组织专家评议和筛选的基础上确定陕西省的推荐项目。希望各院积极申报。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和评审范围,对本单位近年来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认真筛选,并根据项目的技术内容、特征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地选择推荐奖种。   
    二、本年度组织推荐的奖种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含科普类、工人农民类、企业创新类)。   
    如有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合适人选请与科研院联系。   
    三、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提交的论文论著应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出版3年以上;推荐国家技术发明奖,技术发明成熟,整体技术实施应用应在3年以上;推荐国家科技进步奖,开发的项目整体技术经过3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了很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上述“3年”均指2007年2月28日以前。   
    四、推荐的项目应是获得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项目。   
    五、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应准备1500字的项目简介。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完成人、所属领域、任务来源、起止时间、主要技术内容及创新成果、与国内外先进水平比较情况、引用或应用推广及经济社会效益情况、附件目录(不含在1500字以内)。   
    推荐项目的完成人曾经获得过国家奖的,应写明曾获奖励项目的名称和主要内容。   
    六、下列情况不得参加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推荐:   
    1、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等方面争议并正处于诉讼、仲裁或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程序中,争议尚未解决的;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如动植 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尚未获得 主管行政机关批准或取得批准时间未满3年的;   
    3、项目完成人中有非中国公民的;   
    4、项目完成人超出规定人数的;   
    5、2009年度已被推荐经评定未授奖的项目(通过形审进入评审程序),2010年度不能以相关技术内容再次被推荐;   
    6、软课题项目。   
    七、请各院于2009年11月30日前将推荐项目简介1式5份(加盖公章)报送科研院综合处,待组织专家评议决定推荐后,即通知项目单位按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本年度的通知要求准备正式的推荐材料。
    联系人:高阳 黄忠德
    电话:82668338
    Email:gaoyang196@mail.xjtu.edu.cn 


    投稿人:高阳
    单位: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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